跨境投融资,便利举措多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作者:Enrol | 发布时间 :2025-04-15 | 4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国人民银行等5部门发文,从6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部署金融领域在上海、广东、海南等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图为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一景。
  计海新摄(人民视觉)

  围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积极帮助企业合理规划业务开办种类、确定入池企业和池内归集额度,确保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图为在位于江苏南通高新区的一家外资企业生产车间内,工人正赶制订单产品。
  翟慧勇摄(人民视觉)

  中国首家外商独资三级综合医院——鹏瑞利综合医院(天津鹏瑞利医院)近日正式开诊,总投资额约10亿元人民币。图为在天津鹏瑞利医院,医护人员解答患者疑问。
  新华社记者 李 然摄


  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扩围

  入池境内成员企业4家、境外成员企业3家——3月17日,位于江苏省的一家韩资企业成功完成新增资金池设立流程,将开展外债额度集中、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等业务。这是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优化后,江苏落地的首批高版本资金池业务。

  什么是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这项政策对跨国公司投融资有何影响?

  资金池,即现金总库,是跨国公司集中运营和管理资金的重要工具。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便利跨国公司集团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前期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分别出台人民币、外汇跨境资金池业务相关政策。2021年以来,为更好支持企业用好资金池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积极探索资金池政策合并方案,推动高、低两个版本的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

  据介绍,高版本资金池主要服务于大型跨国公司,特点是门槛较高、资金划转额度高、便利度高。2021年3月,有关方面在北京、深圳两地各选择5家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进行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并于2022年将试点扩围至北京、深圳、江苏等10个地区。

  2023年,低版本资金池推出,入池门槛大幅降低,仅为高版本资金池的十分之一。

  “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打破了本币、外币账户分别管理的传统格局。”中国工商银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课题组成员郭琳认为,国内资金主账户升级为本外币一体化多币种账户,支持多币种的资金归集和余缺调剂、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真正实现了两池合一,达到了精简账户体系、节省管理成本的政策效果。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截至2024年11月末,共有54家跨国公司完成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备案,惠及境内外成员企业3188家,办理资金池项下跨境收支4669.41亿美元。

  2024年12月,试点政策在上述10个地区全辖进一步升级。例如,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经测算,若某跨国公司每年错币种余缺调剂规模1亿美元,以企业贷款利率3%计算,每年可为跨国公司节省300万美元的财务成本。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政策优化后,相关外汇业务办理时间预计平均压缩50%至75%。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肖胜表示,整体来看,此次优化试点政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特大型跨国公司跨境资金运用效率,更好发挥跨境资金池余缺调剂功能,降低企业汇兑风险及财务成本,增强市场获得感。

  如何更充分释放资金池政策红利?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相继公布两项新举措:3月13日,两部门发文,决定在16个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4月1日,两部门公开征求意见,拟将前期试点较为成熟的高版本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

  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尹桢认为,近年来,跨国公司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需要高效的跨境资金管理方式。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的推出,进一步便利优质跨国公司提升跨境资金运营管理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持续增强跨国公司对高水平开放政策便利的“获得感”,帮助企业更好应对跨境资金管理的挑战。

  支持外商投资性公司融资需求

  便利外资投融资,更多举措加快出台落地。

  在江苏太仓,博纳环境设备(太仓)有限公司二期厂房主体建筑日前正式封顶,这是该企业8年来的第三次增资扩产。“二期投产后,我们太仓公司的产能可以再扩大一倍。集团董事会决定,每年将中国市场的30%利润用于再投资,来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该公司商务拓展经理高飞说。

  根据太仓市有关部门发布的数据,2024年,太仓市实际使用外资4.74亿美元,其中超过40%来自外企利润再投资,同比增长112.8%。

  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热情高,对相关资金需求也在增加。今年2月,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明确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限制,允许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开展股权投资。

  “近年来,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规模持续增长,部分外资企业在商务部举办的外资圆桌会议上提出,希望取消通过境内贷款解决再投资部分资金需求的相关限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说,外商投资性公司如有融资需求,可根据《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等规定申请办理。